浪人情歌:罗德·斯图尔特自传

罗德·斯图尔特(Roderick Stewart,1945年1月10日- ),出生及成长于英国伦敦,是美国乐坛六十年代中期的英国入侵浪潮之后的标志性人物之一。罗德·斯图尔特一直以苏格兰血统为傲。两次入主摇滚名人堂,并获“格莱美当代传奇”奖。在他长达50年的歌手生涯里,他的唱片销量高达1.5亿张,是世界上唱片*畅销、*受人喜爱的歌星之一。2005年,人称“摇滚公鸡”罗德·斯图尔特在好莱坞星光大道上获得了一颗令人垂涎的星星。2007年,英国女王授予他大英帝国司令勋章,以表彰他在音乐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现在,他跟他的妻子彭妮·兰开斯特,还有孩子们住在加利福尼亚的贝弗利山庄和埃塞斯的埃平。 青年(14-20岁),普通成人 与他深情和奇异的声音一样,《浪人情歌》像一部叙事曲,充满激情。在聚光灯之外,罗德·斯图尔特终于准备用坦诚和嬉戏的心态回顾他生活的每一个阶段。从他卑微的出身、他的乐队成员、他的爱(包括三任妻子和八个孩子)以及几十年周游世界的旅程,罗德展示了他个人引人入胜的*非凡的生活。罗德擅长再塑造,他不断地重新定义自己。在这本书中,你会看到一个时而潇洒不羁、时而脆弱敏感的“摇滚公鸡”。他写书的风格跟他一贯的表演风格一样,真诚、坦率、煽情,不断挑逗读者,让人难以抗拒。     火车站里发生的一件事使我们主人公的一生发生了幸运的转变。我们的主人公在面包车的后座上几乎窒息,并**次尝试了格子裤。
    我特别感谢长约翰·鲍德瑞,是他在火车站的长凳上发现了我,是他使我成为一个歌手和表演者,而这还仅仅是开始。他活着的时候,我热爱他;他去世的时候,我比悲伤。我把他的相片放在钱包里随身携带,而且,我要告诉你,我每都会想起他。
    那次邂逅发生在伦敦西部的特威南车站,1962年和1963年我常经过那里。我去俱乐部看乐队表演,想着自己能否成为其中的一分子。虽然我很确信我可以,但是具体我能在哪方面发挥作用,还有待发现。
    从特威南坐车过去,到里士满站下,车站的对面就是小龙虾俱乐部——其实就是一个酒吧的里屋,当里面满是疯狂舞动的人群时,感觉**棒。我就是在那里看到并且爱上了新兵乐队。他们的吉他手叫埃里·拉普顿,看起来技艺不错。小龙虾俱乐部后来还是关闭了,因为过于喧闹。不过这也没什么,大家就到里士满竞技俱乐部,那里没有舞台,乐队就站在观众面前表演。气氛棒极了。
    而那个极具传奇色彩的鳗鱼饼岛酒店是我*爱去的地方——那是建在泰晤士河一个小岛上的一家古老潮湿的舞厅,需要从一座摇摇晃晃的人行木桥上走过去。那个地方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被用作舞厅,后来改建成爵士乐场地,而到60年代早期,它开始引进一些节奏蓝调的乐队。在桥的尽头,会有两个穿着裘皮大衣的老妈妈等着向你收门票。
    俱乐部里面的吧台跟墙一样宽——而且从来没有出现过杯子不够用的情况,这有点奇怪,因为每晚到尾声的时候,那里一项有名的节目就是把啤酒杯扔到河里去。那里还有一个经久不衰的争论就是,到底是因为地板有弹性,还是因为有一边地板烂掉了。因为每次只要左边有人在跳舞,右边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上下晃动。
    乐队的更衣室是一个奇怪的笼子,像一个玩具屋,悬挂在舞台上方,上面有几扇挂着帘子的小窗,表演者可以透过窗子看到观众。要下到舞台需要经过角落里一个狭窄的楼梯。很多歌手想要以夸张的方式走下这些楼梯,而结果就是屁股着地地出现在观众面前。
    这个独特王国的统治者是一个精明的家伙,叫阿瑟·奇斯诺尔。我开始在那里表演后,我发现阿瑟付给乐队的钱都是用面额一镑或五镑的纸币——从来没有用过大面额的钞票。每晚结束的时候,他会清点钱,然后你离开时手里会拿着一叠厚厚的纸币,因为口袋装不下。
    不过一开始我是以付钱的顾客身份去那里的——先坐地铁到滑铁卢,然后坐火车到特威南。从我住的阿奇维路坐到那里,真的是相当长的一段路。而且晚上回来时可能会更长,我有时会因为筋疲力尽睡着了,而坐过了阿奇维那一站,直到列车开到终点站巴尼特街停下来时车身一震,我才醒过来。不管怎样,这些奔波都是值得的。当你穿上华丽的衣服,精心梳理好自己的发型,出发前往鳗鱼饼岛酒店的时候,你会有种感觉好像正在前往一个**美丽迷人的地方。俱乐部的会员卡像一本护照——标着“鳗鱼饼岛”——比清楚地传递着这样的信息:这个地方就是一个独立的王国。这个王国里满是音乐狂热者、艺术类学生,还有穿着短裙的漂亮女孩子。就像乔治·梅利说的,“你能感受到鳗鱼饼岛上方性的气息,就好像开水壶上方的蒸汽一样。”那里真的是一个让人比激动的地方,就是在那里,我真正理解了节奏蓝调的力量。
    我当时18岁,正在跟苏珊娜·博费交往。苏珊娜有一个叫里西的朋友,晚上她叫我俩去看她男朋友的乐队在里士满的表演。她的男朋友是一个歌手。我和苏珊娜都答应去看看。
    里西,姓施林普顿,她男朋友是米·贾格尔,他的乐队叫“滚石乐队”。我在想他们会是什么样子,直到那晚我看见了他们,他们坐在高脚椅上,穿着开襟羊毛衫,唱的是蓝调歌曲和几首他们自己创作的歌。主唱确实能吸引住全场的注意力。长约翰后来把贾格尔描述成“中世纪的妖怪”,形容得很恰当。我当时没有跟贾格尔说话,不过我觉得这个乐队很棒,同时心里也不断地想着:“我也可以做到。”事实上,我可能甚至觉得,“我的嗓音比他的还要好。”我在海滩上抱一把吉他就可以吸引一群人到我身边,为什么不可以提升一个层次,到舞台上迷住一大帮人呢?
    但是跟谁一起合作好呢?我曾经跟一个叫“突击者”的乐队合作过,他们知道我会唱歌,不过结果并不是特别理想。音乐制作人乔·米给了这个乐队一次试音的机会,他们叫我去做主唱。米是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令人生畏的家伙,他的头发很有摇滚的风格。他在霍洛韦路一处三层楼的公寓里有一个录音室,在一家皮制品店的楼上。我们爬上楼梯,在录音室里摆好架势,唱了几分钟——我不记得唱的是什么了。不过我记得,唱完后,米从控制室里走出来,直视着我的眼睛,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我拿起外套。这大概是我**次正式的面试。从那之后那个乐队就成了单纯演奏乐器的乐队。不算幸运的开头吧。P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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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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