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持清德陈廷敬

普通大众 陈廷敬(1638年?1712年),字子端,号说岩、悦岩等,晚号午亭,清代泽州(山西晋城市阳城县)人。历任经筵讲官,工部尚书、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康熙字典》总纂官等职。
陈廷敬的仕途生涯与“千古一帝”康熙一同展开。在他从政的五十余年里,始终己奉公、清正廉洁,《清史稿》给他以“清勤”的评价。在官居吏部尚书时,陈廷敬曾严饬家人,有行为不端者、有送礼贿赂谋私者,不得放入。他到礼部上任,曾立下规矩:“自廷敬始,在部绝请托,馈遗。”
陈廷敬躬行理学思想,为人极重品德节操,具体到官场之中就是自身为官要清廉,对待贪官要敢于斗争。陈廷敬还是个颇有成就的学者兼诗人。平生勤于写作,几无搁笔 。
王跃文曾这样赞扬他:清官多酷,陈廷敬是清官,却宅心仁厚;好官多庸,陈廷敬是好官,却精明强干;能官多专,陈廷敬是能官,却从善如流;德官多懦,陈廷敬是德官,却不乏铁腕。
钟小骏编著的《独持清德陈廷敬》以史为鉴,采用故事的形式为读者呈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思想,对于当下的廉政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陈廷敬,字子端,号说岩、悦岩、月岩、午亭、半饱居士、午亭山人。山西泽州人。生于明崇祯十一年(1638)十一月,历任经筵讲官,工部尚书、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刑部尚书、吏部尚书,  《康熙字典》总纂官等职。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四月卒,终年七十五岁。
    陈廷敬原名“陈敬”,顺治十六年(1659)改为“陈廷敬”。陈廷敬出生后不久,中国开始步入“康乾盛世”。陈廷敬不仅是为“康乾盛世”做出过突出贡献的政治家,在诗学、经学方面也颇有造诣。
    陈氏家族,白三世祖以来,便是“以儒为业”,重视读书、功名,堪称书香世家。家庭的文化氛围熏染了陈廷敬,加之他天资聪颖,所以在青少年时期,他的学业成绩就特别优异。据他回忆:“吾六七岁以塾师受句读,见左氏尚书传喜而窃诵之,虽诃其不急,弗顾也。家故多书……乃尽发其新旧书得纵焉。”可见,从六七岁时,陈廷敬已开始博览群书。七岁那年,他读了理学家薛碹的著述,“即知向慕”,遂立志以薛碹为师。九岁时,他写了一首诗《咏牡丹》:“牡丹春后开,梅花先春坼。要使物皆春,定须春恨释。”母亲张氏见后大喜日:“此子欲使万物皆其所也!”塾师王先生见其学问精进很快,自感力不能逮,遂向陈廷敬的父亲辞职说:“是儿,大异人,非我所能教也。”
    顺治八年(1651),陈廷敬十四岁,“赴试潞安府,以童子靠前入州学。”娶明吏部尚书王国光玄孙女为妻。
    顺治十一年(1654),陈廷敬十七岁,赴省城太原参加乡试,未中。顺治十四年(1657)再次参加乡试,中举人。
    顺治十五年(1658),陈廷敬十八岁,应会试时,中进士,名列三甲靠前95名,随即被选为庶吉士。
    陈廷敬在庶吉士学习期间,颇受顺治帝赏识。顺治帝常召见他谈话,赞扬他的学业,并“延问如家人”。在庶吉士未散馆前,陈廷敬就曾充任会试同考官。
    顺治十八年(1661)五月,时顺治帝已薨,康熙帝继位。陈廷敬以“散馆靠前”被授予内秘书院检讨一职。从此踏上仕途生涯。
    康熙元年(1662),即授检讨第二年,陈廷敬因“母病”请假返乡,在家中待了三年。其间,他除侍奉父母外,主要专注于理学研究,兼及游览故乡山水,写诗作文。学问亦有长足进步。
    康熙四年(1665),陈廷敬假满返京,“仍补检讨”。
    康熙六年(1667)九月,陈廷敬三十岁,被任命为《世祖实录》纂修官。本年在朝廷对京官的考察中,陈廷敬为“考察一等称职”,被封为正七品“文林郎”。诏书中称他“品行端凝,文思渊博,简居词苑,奉职无愆。”。    康熙八年(1669),又擢为正六品国子监司业。任此职虽止一年,但他“正身董教”,颇有作为,其间取消了国子监学生入学谒见祭酒以下官员必须携带见面礼的陋习。
    自任国子监司业起,短短三年时间,陈廷敬连年升级,五次升迁。特别是兼任日讲起居注官后,他开始成为康熙帝的近臣。在兼任此职的八年时间里,凡是陈廷敬年终轮值,均要撰写年终总结性记述,足见其尽职尽责。
    康熙十二年(1673)九月,清朝举行武会试,“以大学士冯溥为武会试正考官,侍讲学士陈廷敬为副考官”。在武会试中派学识渊博的词臣任考官,加强对武举们策论的考查,是康熙帝为改革前代武会试中的弊端,以达“重武兼重文”目的而采取的措施之一。陈廷敬深表认同,在他看来,“此非难武士也,诚重之也。夫武而不文,其人任卒伍而不足任偏裨,任偏裨而不足任大将者也。兵家言者,毋逾孙、吴、吕、李、司马、尉缭诸书,今武士合而治之”。这也反映出他极强的施政能力。
    康熙十四年(1675),陈廷敬升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后又授通议大夫,兼任经筵讲官。陈廷敬的品级也从正四品擢为正三品,进入清王朝高官之列,乃康熙帝的“文学近”之臣。
    康熙十七年(1678),陈廷敬入值南书房,此时已是恩宠极隆。正当他平步青云之际,母亲张氏因病逝世。次年正月,返籍为母亲丁忧守制。
    为母丁忧期间,陈廷敬对家乡教育腐败衰落的现状极为痛心,分别写信给省提学、本地学官以及里中乡绅,希望上下一心,力挽颓风。在给刘提学的信中,他毫不掩饰地揭露存在于当地教育中的种种贪贿之风,要求刘提学“大破情面,力革陋规”,对“前项旧弊,痛加扫除”。
    康熙二十年(1681)十一月,陈廷敬守制期满回京。丁忧前的全部官职得以恢复,并被封赠为通议大夫。此时正值三藩平定,朝廷亦正在用人之际,康熙帝对陈廷敬更加信任和器重。
    康熙二十一年(1682),陈廷敬仍任翰林院掌院学士、日讲起居注官、经筵讲官。这一年,他很主要的工作是给皇帝进经,达50多次。
    康熙二十三年(1684)正月,清廷又调陈廷敬为吏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两个月后,临时任命陈廷敬与兵部侍郎阿兰泰等人一同管理钱法。
    陈廷敬先从铸钱局入手。他亲自监督,清除铸钱过程中的浮收、冒领等积弊,消减铜耗量,节省工料。在整顿铸钱的同时,他对造成钱贵银贱的原因进行了调查,认为是奸宄不法之徒因厚利所诱,故铤而走险,毁钱为铜,即便律令对毁钱者的惩罚很重,也不能止。为此,陈廷敬提出两条意见:其一是减轻铜钱重量,其二是允许百姓开采铜矿。均得到朝廷采纳并施行。    陈廷敬管理钱法不到半年,即被提升为都察院左都御史,仍兼管钱法。为继续整顿钱法风纪,上任后不久,他便偕同有关钱法官员立誓,要求有关包揽办铜人员,力戒一切陋规。在此期间,陈廷敬态度严谨,措施适当,而且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廉洁作风影响着有关人员。
    因都察院专司国家风纪,陈廷敬在任左都御史期间,除兼管钱法之外,基于他的利民、便民思想,在提倡廉政、整顿官风等方面,曾向皇帝提出了一系列建言。在社会治安方面,也采取了许多整顿措施。
    P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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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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