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淀的不只是记忆

李谟清,江西省宜春市人,党员。1964―1969年就读于华中工学院(现为华中科技大学)。一辈子从事教育工作,先后任宜春师专物理系书记、主任,宜春师专教务处处长,宜春财经学校校长,宜春市教育局局长兼党组书记,宜春市委委员,江西省第九届、第十一届党代会代表。退休后任江西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西省政府督学、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测评中心国家视导员。在职时还兼任过中国教育学会专业分会副理事长、江西省物理学会常务理事、江西省自然辩证法理事会副理事长、江西省高校电工理论学会副理事长、江西省中专教育理事会副理事长。 作品真实、生动、形象、感人地再现了作者求学、工作的奋斗历程。作者作为新中国培养教育的代大学生,求学时经历了全国土改、等重大历史事件,练就了特有的坚韧不拔、坚定不移、不为环境所左右的 独立人格与思辨能力。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教育工作,从山区农村到县城、市区,从任教中学、大学到主管500多万人口大市的教育的领导,一路艰辛跋涉、创造不菲业绩。一个农民的儿子、普通的教师,不靠任何关系,全凭真诚纯粹的品格、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敢于担当的精神以及丰富的学识才干,成为深受学生拥戴、百姓称颂的好老师、好领导。自己也从而收获了幸福的人生。     我有时白天也会出去帮助姐姐打猪草。女孩好结伴而行,男孩则打闹在一起。由于我年龄、个子都小,不喜耍闹,打猪草很专心,常打得比其他男孩还多。回到家,大姐和大嫂也夸我很能干。但好景不长,有的男孩在回家的路上经常抢我的猪草,不给就打耳光、踢屁股,搞得我哭哭啼啼。他们还说:不准哭,再哭就打死你这个二流子的崽。此后我不敢与他们结伴,常常是一个人独往独来。
     哥哥和嫂子是1951年结婚的。那时哥哥18岁,嫂子13岁。哥嫂年轻也勤快,但他们却因我父亲是“二流子”,也常常遭受村人的冷眼和窝囊气。土改工作组组长经常号召要孤立和监督“二流子”,同时百般挑唆和鼓动哥嫂独立门户。其实哥嫂并未都成.人,还不能接近自立。但他们无法摆脱工作组的“教育”,不得不在1952年与我父母分了家。哥嫂的分开、村民的歧视,父亲不能讲话,母亲不敢讲话,我和细姐也常常畏缩在家不敢出门。一些土改“积极分子”常常闯进家门来,不说话、阴着脸,到处转一下,又离开。我姐弟俩不知他们又要对父亲做什么,大气都不敢出,见他们来了就往门角落里躲。
     雪上加霜的是,母亲可能是因为常年流泪度日,30多岁眼睛就得了白内障,1953年底眼睛全瞎了。送一个大火笼(烤火用)给她,如不碰她的脚又不说话,她全然不知。母亲女工不能做了,饭也不能做了。此时我刚满7岁、细姐9岁(大姐15岁出嫁了),上面还有年近80、常年病卧在床的祖母,可真难煞了父亲。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此后家里的饭就由我和细姐在母亲的口授下来做了。1954年父亲听一个来贩卖辣椒、乳猪、狗肉的萍乡人讲,母亲的眼睛可治。父亲像捞到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攀上这个萍乡人。按照萍乡人的建议,就在次年5月,卖掉家里的牛和猪,他扶着母亲步行走了两天来到萍乡福田求医。过了不到10天,父亲、母亲竟神奇般地回来了,母亲的眼睛接近恢复正常了(直至90多岁还能穿针引线)。母亲治病那段日子,我与细姐孤苦地度日如年,有时怕被人欺负,白天也关着大门(农村里白天是不关大门的,否则不吉利)。看到父亲、母亲回来,我们又哭又笑,一拥而上,紧紧抱着他们的双腿不放。
     姐姐带弟弟,这在农村是自自然然的事。细姐比我大两岁,她到离家两里路的教学点读书,还要带着我。在路上,她一直牵着我,有4个地方要涉水过河,是那种可赤脚趟过去的小河,她就赤着脚、卷起裤腿背我过去。日复一日,天天如此。我是个坐得住、静得下来的小孩。姐姐上课,我就和她共坐一条短橇,或者就站在姐姐课桌旁。有一次老师提问,全班无声,见此情景我就脱口而出,而且答对了。突然老师和全教室二十几双眼睛一起投向我。老师笑眯眯地走下讲台,问我多大了,愿不愿意发蒙(启蒙)读书。我说要回家问父亲。那时这个教学点是复式班教学,一、二、三年级共20多人,都坐在一个教室里:老师每个年级都教,什么课都教;老师、班主任、校长“一肩挑”。这个老师叫苏汝南。他当天晚上就到我家,把我的情况告知我的父母。父亲高兴地说,听老师的,并请老师帮我取了“李谟清”这个学名。
     第二年,这个教学点迁到了我家乡楠木荆村。原因是楠木荆村比周边其他村大得多,学生主要是这个村的。从此我也不要姐姐带了,自己可以单独蹦蹦跳跳去家门口上学了。在学校里,可以认字、写字,还学唱歌、画画,老师和我们一起做游戏,比在家里好玩多了。
     那时,村里人都认为读书就是两件事,一是认字写字,二是打算盘。这两件事恰恰是我父亲拿手的事。于是他俨然也像老师那样教我写字打算盘。白天他有农活,晚上他总是隔三差五地把在屋外场地上玩得起风的我拉回家练毛笔字。为了节省灯油(殷实人家都用茶籽油点亮灯盏),他把水浸后再晒干的竹篾片子插在墙缝里,一根接一根地烧着照明。我确实是个认真、专心的伢子,读到三年级时,我居然能代替父亲帮别人写字了。老师也常夸奖:“这个孩子,读书优选。”与我一起读书的孩子却因为我会读书、自己不会读书而受到父母的责骂和鞭打。渐渐地我发现,别人对我这个“二流子”的儿子的眼光也不一样了。同时我也发现,除了家里,还有地方(即学校)让我感到快乐和留恋。
     1955年在本村读完三年级,我就应该转到离家三里远的下坪村小学读四年级。但是父亲、母亲很担心一些本村孩子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欺负我,于是决定让我住到离楠木荆五里多路的大姐家,转学到大姐家附近的南棚村小学读四年级。
     住大姐家读书是我童年时期很快乐的时光。
     首先是,大姐出嫁前一直是带着我的,在家里除了母亲我很依恋大姐。因此在大姐家里,我虽然10岁还不到,但生活上、情感上没有离开父母的孤独和失落。
     更重要的是,离开了楠木荆的一些大人和孩子,由于父亲受管制而给我带来的压抑、冷眼、被欺负也因到了大姐家而离我远去了。我能够没有忧虑地、轻松地笑和大声地说话了。
     其次是我很喜欢放牛,大姐家那里的山更大,放牛不必牵着、守着,而是早上送牛进山,下午放学就到山里找回来。牛很乖,吃饱了不走远,甚至躺着睡觉。到了傍晚,你即便不去牵它,它也会不急不慢地自己回家。
     P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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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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