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庄子.盗跖》

1983年12月至1984年1月,湖北江陵清理了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竹简内容为汉代典籍,有《历谱》、《二年律令》、《奏谳书》、《脉书》、《算数书》、《盖庐》、《引书》和遣策共八种,涉及汉代法律、军事、历法、医药、科技诸多方面,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张家山汉墓竹简其中的《算数书》,是早于《九章算术》的古代数学佚籍。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二年律令》为出土简文原有标题,单独写在一枚简上。由于这部分竹简简册同墓中《历谱》共存一处,《历谱》所记的最早年号为汉高祖五年、最后年代为吕后二年,因此学界认为《二年律令》的“二年”应为吕后二年。亦即律令应是从汉高祖五年到吕后二年时施行的律令。

整理出律二十七种(贼律、盗律、具律、告律、捕律、亡律、收律、补律、钱律、置吏律、均输律、传食律、田律、□市律、行书律、复律、赐律、户律、效律、傅律、置后律、爵律、兴律、徭律、金布律、秩律、史律)和令一种(津关令)。汉代律令散失严重,这次汉初多种律令的出土,对于汉史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张家山汉简《庄子.盗跖》
1988年出土于湖北省江陵张家山136号汉墓。共存44枚竹简,原有篇名作“盗貊”。据介绍,其“内容为孔子见盗跖,此篇即为《庄子.盗跖》。内容完整,与现存版本文字内容基本一致”。以简文与传世本相比较,似简文内容仅为传世本《盗跖》篇的第一章。廖名春先生认为:“简本《盗跖》篇字数约1692,距今本第一章的1748字尚差几十字。简本《盗跖》篇只有今本《盗跖》第一章的事实,与郭象注所反映的事实是一致的。出土文献与传统文献的相互印证说明,今本《盗跖》篇并非《盗跖》篇的原貌,《盗跖》篇原本与简本《盗跖》篇相似,只有今本《盗跖》篇的第一章。”

张家山136号汉墓的年代在汉文帝时,《盗跖》篇的出现,说明庄子一系的道家在那时也有相当广泛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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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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