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自传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美国政治家、物理学家,同时也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慈善家;更是杰出的外交家及发明家。 他是美国独立战争时重要的领导人之一,参与了多项重要文件的草拟,并曾出任美国驻法国大使,成功取得法国支持美国独立。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进行多项关于电的实验,并且发明了避雷针,很早提出电荷守恒定律。他还发明了双焦点眼镜、蛙鞋等等。法国经济学家杜尔哥评价富兰克林:“他从苍天那里取得了雷电,从暴君那里取得了民权。” 《富兰克林自传》是历届美国总统推荐的参政枕边书,是两百年畅销不衰的励志奇书,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神读本!全书采用拉家常的方式展开叙述,语言通俗易懂、朴素幽默。书中饱含对人生奋斗与成功的深刻感悟以及对“美国梦”的有力阐释。本书开创了美国传记文学的优良传统,使自传成为一种新的文学体裁。   《富兰克林自传》是富兰克林晚年根据自己的经历写成的自传,“是美国部,迄今为止,也是美国很重要、读者很多的自传作品之一,无论是从自传的角度还是从美国思想史的角度来看,都具有重要意义”。书中讲述了富兰克林从贫困到富足,从精神上的无知到在世界享有声誉的自我奋斗与实现的过程,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处处闪现着睿智和哲理的火花。《富兰克林自传》是美国传记文学的开山之作,是历经两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被认可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神读本。      章我的学徒生活 1771年,写作于都怀福德镇,圣阿萨夫教堂主教家中亲爱的儿子: 我一向喜爱收集任何关于我们祖先的奇闻逸事,你或许还记得你和我一起在英国的时候,我曾专程去向健在的亲戚打听过。我猜你也许会对我一生中经历的故事感兴趣, 而这些亦是对你有益的,便利用现在的空闲时间,坐下来把我要对你说的话写下来。我这样做,也有其他原因。我出身贫贱,现在又如此富裕并且在世人眼里有一定的名望,甚至还相当幸福地活在人世间直到现在。承蒙上帝的祝福,我至今一帆风顺。这是我立身处世之道的成功。后辈子孙或许也乐意知道这些方法,因为其中一些处境也许与他们的相似,值得他们仿效。 回首我所经历的一切,那种幸运感总促使我不住想说:如果能让我再选择一次生活,我将乐意再过一遍相同的生活,只要求像一个作家那样,再版时能够改正某些错误。当然,除了改正错误,我还要使一生中不幸的经历转化得更顺利一些。不过,即使这个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我也愿意原原本本地重过一遍。由于这个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只有回忆是很接近重演的了。为了能将回忆久远地保留下来,就需要把它加以记录。因此,我将和一般老人们一样来讲述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当然,我这样做还为了不使听者感到厌倦,即便是那些因为尊敬老人才来听我说的人。因为我自己已经写了出来,看不看就是他们的事情了。并且我还得承认(即使我否认,人们也不会相信的),写自传能够大大满足我的虚荣心。 老实说,我的确很少听到这样的开场白“我接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接下来就开始了长篇大论的自吹自擂。不论他们自己多么自以为是,大多数人还是不喜欢别人的自我吹嘘。而我,只要碰到虚荣就会给它应有的位置。我相信,虚荣对于有虚荣心的人来说也未必是坏事。在许多情况下,如果一个人在生命的其他慰藉中因有一份虚荣而感谢上帝,那也不算什么荒唐事。 我的一位同样喜欢收集家族珍闻逸事的伯父,有一次交给我一些关于我们祖先事情的笔记,这给我提供了许多染坊我祖先的详细情况。我从中才知道,我们家族在诺桑普郡的爱克顿教区已经居住了300多年,在这以前居住了多久,他也不清楚,大概是从他们采用“富兰克林”这个姓的时候开始的。因为,在那个时候英国各地人们都采用自己的姓氏。在此之前, “富兰克林”这个名称指的是一个阶层,他们有30英亩的较为地产,并以打铁为副业,这项手艺一直持续到我的伯父那一代,家里的规矩是优选的儿子都学打铁,伯父和我的父亲也遵照传统让他们的个儿子学做铁匠。我还查阅了爱克顿教区的户口登记册,其中只有1555年以后关于出生、婚嫁和丧葬的记录,在此之前的记录该教区没有保存。从那个户籍册里,我了解到自己原来是第五代的小儿子的小儿子。 我的祖父汤姆斯原先一直住在爱克顿,他生于1598年,一直到老得不能动的时候才搬到牛津郡的班布雷同开染坊的儿子约翰一起住。我父亲给约翰做学徒。后来,我的祖父死在那里,也葬在那里。1758年,我们还去看了他的墓碑。他的大儿子住在爱克顿的老房子里,这份田产后来留给了他的独生女。这个女儿的丈夫是一个威灵堡人,名叫费雪。他们后来又把这份田产卖给了伊斯德先生,此人如今还是那里的庄园主。我祖父有四个儿子长大成.人,即汤姆斯、约翰、本杰明和约瑟。我想把我所能了解到能有关他们的资料都给你,但那些材料都不在身边。假设在我离家期间没有丢失的话,你将会看到更详细的记录。 按照传统,长子跟他父亲学习打铁。由于他头脑灵活,受到当时该教区一个尊贵的绅士伯麦老爷的赏识,并受到伯麦老爷鼓励,努力求学上进。后来,他终于获得了书记官的资格,成了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并且成为当地一切公益事业的积极倡导者,不论是他家所在的村子,还是有关诺桑普顿城镇或者他们那个州的事务。关于这一类事情我们听到了很多,他颇受当时爱克顿教区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奖励。他于旧历1702年1月6日去世,离我出生恰巧四年整。记得当我们来到爱克顿教区,从一些老人那里听到有关他的生平事迹时感到很惊异,因为这很像我的个性和为人。当时你说:“假设他死在你出生的那一天,有人还会认为你是他的灵魂转世呢。” 约翰成了染匠,我相信是毛染工。本杰明被培养成丝绸工,在伦敦当学徒。他很聪明,我对他的印象很深。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渡海到波士顿来,住在我父亲那里,跟我们在同一幢房子住了好几年。他的寿龄很高,其孙塞缪尔·富兰克林如今住在波士顿。他死后留下了两卷四开本的诗稿,主要是一些赠给亲友的即兴之作,这样的诗他曾经也送给我一首。他还发明了一种速记法,并教过我。可我并没有练习,所以现在都忘光了。我的名字就是随着这位伯伯取来的,因为他和我父亲之间有着很好亲密的兄弟情义。他还笃信宗教,但凡是有名传教土的说教他都从来不错过,并且用速记法将布道全部记录下来,竞有数卷之多。他还具有一种政治家的热忱,可从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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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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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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