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乙本及卷前佚书

《老子》乙本及卷前佚书《经法》、《十六经》、《称》、《道原》同抄在一卷高48厘米的整幅帛上。书中避刘邦讳,改“邦”为“国”字,而不避惠帝刘盈及汉文帝刘恒名讳,故抄写年代应在汉高祖刘邦在位期间(公元前206-前195年)或惠帝吕后时期(前194-前180年)。《经法》、《十六经》、《称》、《道原》是有关黄帝言的古佚书,称《黄帝书》或称《黄帝四经》,是失佚的汉初黄老思想的重要古文献。现存11000余字。原有篇题。其内容主张刑名之学,强调刑德兼施,依法治国,是与《老子》同源异流的道家重要学派。《经法》篇主要讲的是治国必须依靠法治;《十六经》篇主要讲的是政治、军事斗争的策略;《称》篇主要讲的是施政、行法必须权衡度量,区分轻重缓急;《道原》篇主要讲的是宇宙观。它们展示了“黄学”丰富的社会政治思想与哲学见解,为研究和恢复道家重要学派在历史上的地位、纠正历史上黄老混同的谬误、重新认识“黄老”思想,提供了可靠的史料依据,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老子》乙本其内容与帛书《老子》甲本基本相同,但文字上多有歧异,尤其是抄写字体大异相趣。全卷“德经”在前,“道经”在后,上下篇卷尾分别注有“德三千四十一”、“道二千四百二十六”。《老子》是中国道家的经典文献。二千多年前的《老子》乙本的发现对订正今本《老子》章次文字之误有重要价值,同时,为研究道家思想以及汉代道家的传播提供了新依据。此本不分章,与帛书《老子》甲本的章次完全一致,但也略有几处不同。帛本《老子》与传世本相比思路更清晰,内容更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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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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