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

昌都市位于西藏东部,地处横断山脉,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界于东经93°40′~99°05′、北纬28°30′~32°28′之间,南北长约445公里,东西宽约527公里,东与四川省隔江相望,东南面与缅甸及云南接壤,西南面与西藏林芝地区毗邻,西北面与西藏那曲地区相连,北面与青省交界,是西藏自治区东大门。昌都地区幅员面积10.86万平方公里,约占西藏总面积的9%,平均海拔3500米以上,属高原大陆性气候,是世界上最高的高原,享有“世界屋脊”的美称。全市居住着藏、汉、回、纳西等21个兄弟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98%。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藏族人民同汉族人民及其它民族一道开拓了辽阔的疆土,创造了光辉的历史和文化。
昌都有着悠久的的历史,古称“察木多”、“叉木多”、“康”,生活在这里的人们被称为“康巴”,素有“热巴之乡”、“弦子之乡”、“木刻之乡”之称。热巴、弦子以及魅力独具的传统藏戏广为流传,堪称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
昌都气候多样,西北部、北部严寒干燥,东南部温和湿润;日照时间长,辐射强、昼夜温差大;干湿分明,夏季多夜雨,冬春多风。昌都地区年平均气温7.6摄氏度、年降雨量400-600毫米,无霜期80-127天。由于山高谷深,地形复杂,属于立体性气候;“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是昌都地区气候的突出特征。是全国空气污染最小的城市,也是理想的避暑胜地。
昌都市的气候以寒冷为基本特点。由于受南北平行峡谷及中低纬度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具有垂直分布明显和区域性差异大的特点。日照充足,太阳辐射强;日温差大,年温差小;降雨集中,季节分布不均,蒸发量大,相对湿度小。昌都地区山脉河流的南北纵向排列有利于暖湿气流的南北输送,峡谷高差悬殊,气候垂直变化大于水平变化。
1、空气洁,日照长,辐射强。昌都地区平均海拔在3500米以上,空气稀薄,年平均气压和每立方空气中含氧量仅有平原地区的2/3。水和空气中尘埃杂质含量少,太阳辐射强度大。各地平均年日照时数在2180~2700小时之间,比我国东部同纬度的长江流域要高出30%,其分布趋势为南北少,中部多,但整个地区差异不大。八宿处在念青唐古拉山和伯舒拉岭的背风坡雨影区,气候干燥,少雨,年日照数为2697小时。
昌都地区太阳总辐射量在5800~7000×106J/㎡之间,全年各月总辐射量都很充足,5月总辐射量最高,月总辐射量为607~754×106J/㎡;12月总辐射量最低,为339~435×106J/㎡。
2、日温差大,年温差小,气温偏低。昌都地区各地年平均气温为2.4℃~12.6℃。受地势结构、大气环流特点制约的气候分布为,三江河谷地带气温最高,由东南向西北逐渐降低。1月最冷,除八宿、察雅和盐井等河谷地带在0℃以上外,其他地区均在0℃以下;最暖月,除边坝和贡觉一般在8月外,其他地区都出现在7月,气温在11.6℃~19.6℃之间。八宿、察雅、盐井的河谷地带接近20℃,而海拔较高的邦达则不足12℃,两者相差8℃。昌都的平均气温为7.6℃。由于受纬度、地势、水陆分布、天气等因素的影响,昌都地区气温日变化大,日温差全年比同纬度的东部地区大得多,年平均在13℃~16.6℃之间,与高原西部的江孜(16.1℃)相当。冬季,日温差在14.2℃~20℃,夏季在11.3℃~16.2℃,两者相差2.9℃~3.8℃。
3、降雨集中,季节分布不均。5~9月的降水量在182.3~538.2毫米之间,占全年降雨量的77.9%~95.8%。10月至次年的5月降水量为19.6~102.6毫米,仅占全年降水量的4.3%~21.2%。昌都境内山高谷深,受地形条件和大气环流的影响,干、雨季分明,雨季降水集中,温和湿润,干季降水稀少,严寒干冷。
4、蒸发量大,相对湿度小。各地的年蒸发量在1325.3~2617.2毫米之间,地处怒江河谷的八宿年蒸发量最高,为2617.2毫米,是年降水量的10倍以上。处于澜沧江流域北段的丁青、类乌齐最少,为1325.3~1450.8毫米。蒸发量还具有明显的季节分布特点,雨季前的5月蒸发量最高,一般为180~247毫米,蒸发量最高的八宿集中在6月,达326.7毫米。全区蒸发量最少的时期一般在12月,为50~70毫米。每年的10月至次年的4月相对湿度小,大部分地区不到50%,这段时间一般为干季。3、4月份西南季风自南向北开始影响三江流域时,相对湿度逐月增大,除八宿外进入6月后,各地的相对湿度在60%以上。年平均相对湿度的低中心,分别是怒江河谷的八宿为40%;澜沧江河谷的盐井为47%。相对湿度的高中心是类乌齐和邦达草原,年平均相对湿度达58%~60%,7~9月份最大时为70%以上。
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自然资源极其丰富。农、牧、林、副、鱼五业俱全,瓜、果、桃、梨品种繁多;水能资源达三千多瓦;树类达一千五百多种;六百余种飞禽异兽;上千种野生药用植物资源;近百种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开采前景十分可观。
昌都人民在各族兄弟民族的帮助下,用勤劳的双手,聪明的智慧,绘画了昌都的大好河山,开发利用当地丰富的资源,建立起电力、建材、建筑、印刷、皮革、煤炭、机械、化工、矿业、自来水等多种行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业。随之而飞速发展的商业、粮食、金融、气象、邮电、医药卫生、文化、广播、电视、饭店、舞厅、等现代化建筑和服务设施,遍布整个市区。
举世闻名的川藏公路跨经昌都,以昌都为枢纽的公路交通四通八达,国道“214、317、318”为昌都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昌都拥有世界上海拔最高、跑道最长的邦达机场,还有储量居亚洲第二、中国第一的玉龙铜矿,具有四千多年的卡若遗址,达玛拉山的恐龙化石等等。
【行政区划】
昌都市辖:卡若区、江达县、贡觉县、类乌齐县、丁青县、察雅县、八宿县、左贡县、芒康县、洛隆县、边坝县。
【人口民族】
据文献记载,公元13世纪,元代进行了一次人口调查,由于调查只限于西藏境内卫、藏地区的局部地区,昌都和阿里则没有进行调查,只有一个粗略的估算数据,即昌都地区当时人口约50000。
1950年,据“昌都沙旺”(即昌都公所)的粗略统计:全区有40974户,约268680人,其中男性占45%,女性占55%,平均每平方公里仅0.7人。解放后,我国进行了四次人口普查和一次人口抽样调查。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昌都地区与西藏其他地区一样,由于地处边陲、交通不便,所以不具备直接进行调查登记的客观条件。1964年全国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昌都地区约27万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昌都地区的人口已达491203人。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昌都地区户数为77644户,人口为506000人。其中农业人口为360971人,牧业人口为112388人,非农牧业人口为32641人。1996年总人口为56.59万人,自然增长率16.21%。其中:农牧区人口52.47万人,非农牧业人口4.12万人,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为5.6人。受地理条件所限,人口分布极为不均。昌都镇系地区行署所在地,人口密度最大,平均每平方公里约16人;各县政府所在地及乡镇次之,平均每平方公里约6~10人;纯牧区、乡人口密度最小,每平方公里约2。5人。气候条件较好的县、乡人口就多,人口密度也相对较高些。
在昌都地区10.87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藏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5%以上,此外,还有汉族、回族、纳西族、土家族、羌族、普米族、怒族、门巴、洛巴、壮族、满族、侗族、白族、朝鲜族、蒙古族、苗族、彝族等其他民族共19个。
【历史沿革】
昌都地区古称"康"或"客木",以区别于卫、藏、阿里等地区。昌都地区具有悠久的历史,1977年和1980年相继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昌都卡若遗址和昌都小恩达遗址表明,早在五千年以前,昌都地区就已有人类繁衍生息,并已形成了初级村落。当地的居民已开始种植易于生长的谷子,饲养适应性广泛的家畜猪,同时也以狩猎狐、青羊、马鹿等作为补充。昌都地区的察雅一带是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中《桨巴》所记述的格萨尔与"炯巴"人为争夺食盐而发生交战的地区。按照藏族传统的地理概念,这里同时是"朵康六岗"中的察瓦岗,系有名的产盐之地。考古发现与实地调查,也可以发现不少当地居民传说是"炯巴"人留下来的石墙、石阶等建筑遗址。
吐蕃时期(公元7-9世纪),昌都地区是著名的"东女国"和苏毗王国的所在地。据《旧唐书》第一百九十七卷《南蛮西南蛮传》 记载:"东女国,西羌之别称,以西海中复有女国,故称东女焉。俗以女为王。东与茂州、党项接,东南与雅州接,界隔罗女蛮及百狼夷。其境东西九日行,南北二十二行。有大小八十余城,其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为船以渡。"我国著名藏学家任乃强先生考证也称,今昌都一带为东女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至此今日在昌都地区还可以看到吐蕃东女国和苏毗王国文化的痕迹。
公元13世纪,元朝将西藏归于祖国版图后,在昌都地区和四川甘孜设置了朵甘思宣慰司都元帅府。明朝时西藏佛教格鲁派兴起,其影响逐渐深入康区,在昌都地区形成若干呼图克图--大活佛转世系统。
明朝政府在此设置了朵甘都指挥使司,委任各地的部落酋长和各大头人与寺庙的大喇嘛管理。明(1368-1644年)末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白利土司后,昌都地区也受固始汗的统治。
清朝(1616-1911年)在这个地区封委了一些大活佛和土司各辖其地,受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的管理。清朝还在昌都设立了粮站,委派粮台、游击等文武官员驻守昌都,并从四川、云南派有制兵130名驻扎昌都,传递谕旨奏折,保护昌都寺大活佛和粮台。清末赵尔丰在昌都地区的一些地方实行改土归流,昌都地区改称川边。
民国(1912年)以后,是西康省的一部分。1918年西藏地方政府将其改称为朵麦地区,设立了"朵麦基巧",划昌都地区为25个宗。
1950年10月昌都解放,同年底召开昌都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直接领导。其直属的宗有昌都、察雅、八宿、类乌齐、左贡、桑昂曲均由宗直接改为县。昌都专区下辖共计13个县,专员公署设在昌都县。
1955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后,昌都地区则划规其管辖,1960年初设昌都地区行署。地区行署驻昌都镇。
1959年9月,波密和嘉黎划归塔工(即林芝)管辖。此时昌都专区所辖12个县。
1962年9月,昌都专员公署办公会议对各县行政区划作了调整。全地区12个县划为94个区一个镇(昌都县城关填),472个乡。
1964年5月,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在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时,考虑到不同地区群众的居住习惯,人口数量,辖区面积及交通运输等因素,决定将林芝专区所属的波密县划归昌都专区管辖。此时昌都专区所辖县又恢复为13个。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后,为尊重群众原有的习惯称呼,11月经国务院批准将宁静县改名为芒康县。
1966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将桑昂曲县改名为察隅县。
1986年1月,林芝专区恢复后,经国务院批准将昌都专区的波密、察隅两县划归林芝专区。同时,根据1973年12月30日中共昌都地委、昌都地区革命委员会《关于芒康、江达、昌都、丁青等县行政区划调整与成立新县的报告》1979年6月16日西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本着有利于领导,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边防稳定和加强建设的原则”,兼顾群众的历史习惯和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等因素,同意在昌都地区新增设盐井、生达、碧土和妥坝4个县,报经国务院批准。这时,昌都共辖15个县。上述4个县虽经国务院1983年10月批准新建,但因故至今尚未建立,故昌都地区实有11个县,90个区镇。
1987年3月始,实行撤区并乡,保留13个区,调整了乡镇的行政区划。全地区159个乡,9个镇,保留13个区,1622个行政村。
1999年5月,为了加快城镇建设,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昌都地区再次对部分乡镇的行政区划作了调整。撤消原保留的13个县辖区,共设立24个镇、118个乡(含民族乡1个)。
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的批复》(国函[2014]143号):一、同意撤销昌都地区和昌都县,设立地级昌都市。昌都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卡若区昌都西路378号。二、昌都市设立卡若区,以原昌都县的行政区域为昌都市卡若区的行政区域,卡若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昌都中路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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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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