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

沧州市地处河北省东南部、河北平原东部的黑龙港流域,位于北纬37°29′~38°57′,东经115°42′~117°50′之间。东部滨临渤海,北部与天津、廊坊接壤,西部及西南部与保定市、衡水毗邻,南隔漳卫新河与山东省的滨州、德州相望。东西长181千米,南北宽165千米,总面积14304.26平方千米,海岸线长129.7千米。

沧州位于河北省东南部的渤海湾畔,受纬度和地形影响,表现为明显的暖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晴朗,冬季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12.5℃,年平均降水581毫米。年积温4785℃,无霜期181天。降水、气温的季节分布及气温的昼夜差别较为明显。

沧州市中心北距天津市120千米、北京市240千米,西南距省会石家庄220千米,是首都北京和天津市的南大门。京杭大运河纵穿全境。京沪铁路、京九铁路、朔黄铁路、邯黄铁路、京沪高速铁路贯穿辖区。2011年6月,京沪高铁通车运营,进一步放大了沧州的综合交通优势,拉近了沧州与京津沪等一线城市的距离。境内有104、106、307等国家公路干线和京沪、京台、石黄、津汕、保沧、沿海、大广7条高速公路通过。高速公路总里程581千米,密度4.3千米/百平方千米,是全国铁路、公路网最为密集的地区之一,也是河北省“东出西联”的桥头堡。2002年,随着黄骅港的建成运营,结束了沧州有海无港的历史,黄骅港成为中国第二大煤炭输出港。2010年8月,黄骅综合大港建成开航,使黄骅港由单一煤炭输出港转变为多功能、现代化、综合性国际港口。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叠加,沧州市沿海、区位、交通、产业等综合优势凸显,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河北的战略地位显著提升,逐步成为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沿海开放城市。

沧州地处广袤无垠的冀中平原东部,地势低平,起伏不大,海拔最高17米,最低2米。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其西部是太行山山前冲积扇缘的一部分,中部是由黄河、漳河、滹沱河、唐河等河流冲积形成的广阔平原,东部为渤海潮汐堆积形成的滨海海积湖积平原。

沧州地跨北纬37°29′至38°57′,东经115°42′至117°50′。受纬度和地形影响,表现为明显的暖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晴朗,冬季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12.5℃,年平均降水581毫米。年积温4785℃,无霜期181天。降水、气温的季节分布及气温的昼夜差别较为明显。

沧州有耕地1241.4万亩,草地60万亩,是河北省粮、棉、油集中产区之一,京津无公害蔬菜主要供应基地和中国北方知名的优质牧草基地、畜牧生产基地。沧州是著名的“鸭梨之乡”和“金丝小枣”之乡。金丝小枣、冬枣、鸭梨等土特产以其优良的品质驰名中外,是传统的出口创汇产品,全市年产红枣近43.5万吨,鸭梨46.5万吨。沧州还有待开发利用的荒碱地200多万亩、沿海滩涂52.7万亩,低产盐田40万亩,可全部转化为建设用地。

沧州境内有华北、大港两大油田,已探明石油地质储量15亿吨,天然气储量282亿立方米,开发潜力非常可观;沧州是全国四大产盐基地之一,盐田面积达45万亩,年产量达200万吨,是全国四大产盐基地之一;沧州拥有129.7公里海岸线,海洋捕捞、海水养殖已具规模,海洋生物1000余种,盛产鱼、虾、蟹、贝类等海产品,其中“渤海对虾”、“梭子蟹”享誉海内外。

行政区划

沧州市辖新华区、运河区2个市辖区,泊头市、任丘市、黄骅市、河间市4个县级市,沧县、青县、东光县、海兴县、盐山县、肃宁县、南皮县、吴桥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10个县,及沧州渤海新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面积1.4万平方公里。

历史沿革
沧州因濒临渤海而得名,意为沧海之州,是一座有着1490多年历史和灿烂文明的古城。沧州部分地区在上古时期属幽州和兖州,西周时属青州。
春秋、战国时代为燕、齐、晋、赵等国地。
秦朝时属巨鹿郡和洛北郡。
汉代属冀州和幽州。
三国时属魏国。
南北朝时属北魏的瀛州和冀州。
北魏孝明帝熙平二年(公元517年)设立沧州,辖浮阳、乐陵和安德等三郡。
隋初废浮阳郡,后分属河间郡、渤海郡和平原郡。
唐朝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属河北道。
宋代属河北东路河间府。
元代属中书省河间路。
明代属北直隶省河间府。
清代属直隶省河间府,部分县属天津府。
中华民国初属直隶省渤海道、津海道,1928年废道府制,改属河北省。
抗日战争时期,属中共晋察冀边区冀中、津南行署和山东渤海区行署辖。
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设沧县专区,专署驻沧县镇,辖11个县。
1958年6月,天津市归属河北省后,沧县专区与天津专区合并,称天津专区,专署驻天津市,同年9月沧县镇改设沧州市(县级),随后撤消并入沧县。
1959年初撤天津专区并入天津市。
1961年6月1日,恢复沧州专区,并恢复沧州市(县级),专署驻沧州市。
1967年12月,沧州专区改称沧州地区。
1983年12月,沧州市改为河北省直辖市,行署和市政府同驻沧州市。
1993年7月,地、市合并,成立现在的沧州市,市政府驻运河区。

人口

2017年年末,全市户籍人口777.83万人。其中,男性400.89万人,女性376.93万人。全市年末常住总人口755.4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94万人。出生率13.35‰,死亡率6.6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74‰。

民族

沧州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成分、人口较多的城市,是河北省民族工作重点城市之一。全市共有41个少数民族成分,少数民族264611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53%。其中回族人口235848人,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89.1%,是全省回族人口最多的城市。此外,全市还有满族20290人,蒙古族3964人,其他少数民族4527人。沧州市有1个自治县—孟村回族自治县,10个民族乡,238个民族村。除孟村回族自治县外,少数民族超过万人的县(市、区)有7个,分别是河间市、黄骅市、泊头市、青县、沧县、新华区、运河区。全市有少数民族干部2365人,其中,县级干部75人。全市有民族中学9所,小学43所,在校少数民族学生10628人。

经济发展

2017年,初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816.9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307.7亿元,增长1.7%;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1904.5亿元,增长4.4%;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1604.7亿元,增长11.0%。三次产业结构为8.1:49.9:42.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对整体经济增长的贡献率66.5%。

精选留言

沧州市简介概况
sample
2023-10-21
写留言
签到
投稿
QQ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