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

鄂伦春自治旗位于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大兴安岭南麓,嫩江西岸,东经121°55′~126°10′,北纬48°50′~51°25′之间。北与黑龙江省呼玛县以伊勒呼里山为界,东与黑龙江省嫩江县隔江相望,南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接壤,西与根河市、牙克石市为邻。全旗总面积59800平方公里。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旗(市)。 【行政区划】 鄂伦春自治旗下辖8镇2乡:阿里河镇、大杨树镇、吉文镇、甘河镇、克一河镇、乌鲁布铁镇、诺敏镇、宜里镇、托扎敏乡、古里乡,82个行政村,其中5个猎区乡镇,7个鄂伦春族猎民村。

阿里河镇平安社区,青山社区,康宁社区,林海社区,东风社区,齐奇岭村,昆仑山村,阿里河村,阿东村
大杨树镇甘奎路社区,顺和路社区,平安里社区,保丰满社区,大华街社区,南湖美社区,农垦美社区,庆丰满社区,友谊路社区,新华街社区,文化街社区,宜兴社区,街西村,北郊村,大架子山村,桥南村,新华村,半拉山村,四平山村,富饶村,富民村,前进村,振兴村,红星村,东胜村,奎勒河村,小库莫村,大库莫村,库维地村,二根河村,都柿沟村,马鞍山村,卧北村,青松沟村,乃木河村,小二红村,渔场村,诺敏河村,团结村,十六栋房村,龙头村,卡日楚村,岭南村,扎西村,东升村,卧罗河村
甘河镇林风社区,八岱山社区,大白山社区,蓝莓社区,甘泉社区,诺敏山社区,霍都奇社区,兴安社区,斯木科村
托扎敏镇光明社区,育英社区,吉文河社区,托河社区,希日特奇村,木奎村,勃力河村,陶力罕村
诺敏镇旗原社区,猎民村,团结村,护林村,马克拉村,额尔肯村,胜利村,吉克腾迪村,兰巴库村,卧罗迪村,烟囱石村,海尔堤村,江北村,小二沟一村,小二沟二村,小二沟三村,小二沟四村
乌鲁布铁镇甘奎社区,朝阳村,乌鲁布铁村,讷尔克气村,二十里村,友谊村,铁东村,毛家铺村,朝阳沟村,向阳村,红旗村,春林村,马尾山村,春亭阁村,跃进村,五岔沟村,东升村,兴盛村,新发村,乌尔其村,新兴村,新丰村
古里乡猎民村,兴牧村
大兴安岭管理局诺敏河农场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七队,诺敏河农场部
大兴安岭农场宜里农场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六队,七队,八队,九队,十队,十一队
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扎赉河农场一队,二队,四队,五队,六队,七队,八队,九队,十队,扎兰河农场四队,作业区七队,作业区扎赉河农场部三队
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古里农场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六队,古里农场
加格达奇区加格达奇区
松岭地区松岭地区
大杨树林业局林业局四平山管护站生活区,林业局古里管护站生活区,林业局宜里管护生活区,林业局库莫管护站生活区,林业局乃木河管护站生活区,林业局卧罗河林场,林业局朝阳管护站生活区,林业局奎中管护站生活区,林业局胡得气管护站生活区,林业局乌鲁布铁管护站生活区,林业局勃音那管护站生活区,林业局扎兰河管护站生活区,林业局大杨树管护站生活区,林业局查拉巴奇管护站生活区,林业局欧肯河管护站生活区
甘河林业局林业局乌里特林场,林业局奇力滨林场,林业局甘源林场,林业局源江林场,林业局库西林场
克一河林业局莫冷格林场,索图罕林场,特勒林场,利克斯林场,库亚林场,托河林场
吉文林业局吉铁林场,吉库林场,吉峰林场,吉源林场
阿里河林业局林业局红星林场,林业局大二根林场,林业局奎源林场,林业局阿南林场,林业局小奎勒河林场,林业局兴阿林场,林业局伊山林场,林业局阿源林场,林业局西棱梯林场,林业局齐奇岭经营所生活区
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农工商联合
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东方红农场二队,四队,六队,七队,八队,九队
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欧肯河农场一队,五队,六队,七队,二队,八队
大兴安岭林管局毕拉河林业局诺敏管护站生活区,羊其河管护站生活区,大二沟管护站生活区,北大河管护站生活区
大兴安岭林管局伊图里河林业局伊图里河林业局库布春林场,伊图里河林业局银阿林场,伊图里河林业局温河林场
大兴安岭林管局库都尔林业局虚拟库都尔林业局哈牙世德林场
大兴安岭林管局乌尔其汗林业局乌尔其汗林业局西日特其林场,乌尔其汗林业局温库吐林场

【历史沿革】 鄂伦春自治旗境域最早见诸史籍的是东胡之地。公元前209年匈奴占败东胡并占据其地。 汉时为拓跋鲜卑所居。后魏至隋唐时为室韦地。辽属上京道东北路招讨司辖。金为蒲与路辖地。 元为辽阳行省山北辽东道辖。明属奴尔干都指挥使司辖。 清太祖天命年间(1616~1626年)至天聪年间(1627~1636年),居住在黑龙江中上游的索伦部(清初对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旗的总称)陆续归附清朝,并向朝廷纳贡。 顺治年间(1644~1661年),将居住在黑龙江北岸的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族迁移到黑龙江南岸居住,鄂伦春人绝大多数被迁到大兴安岭东坡嫩江支流的多布库尔河、甘河、诺敏河、那都里河、托河等河流两岸的原始森林中游猎。由清政府中央理藩院直接管辖。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设置黑龙江将军,鄂伦春族归黑龙江将军管辖。 光绪八年(1882年),于大兴安岭上太平湾(五路中之地),建立兴安城总客衙门,设副都统衔总管统辖。并设一批鄂伦春副总管、佐领、骁骑校等官员。 1911年辛亥革命后,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的统治下,管辖鄂伦春人的路佐机构没有本质的改变,只是废止了八旗组织,将原库玛尔路、毕拉尔路、阿力路、多布库尔路划归黑龙江省督办公署旗务科管辖。托河路仍由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管辖。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侵略者于1932年占领中国东北。同年3月在伪新京(今长春市)建立了傀儡政权伪满洲国,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设兴安东分省辖大兴安岭以东地区、兴安北分省辖大兴安岭以西地区。6月27日,在原托河一带建立鄂伦春旗,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额尔和建立了巴彦镇,管辖今鄂伦春自治旗大部分地域。8月1日,任命胜钩为鄂伦春旗旗长,卓仁托布为巴彦旗旗长。因鄂伦春旗境内无固定居民,无法行使行政权,伪满洲国于1933年7月12日裁撤鄂伦春旗。 1934年,兴安东分省和兴安北分省改为兴安东省和兴安北省。兴安东省所辖的巴彦旗管辖今鄂伦春旗境内的多布库尔努图克和甘奎努图克。兴安北省辖原托河路鄂伦春人行政事宜。 1937年以后,今鄂伦春自治旗境内的行政权由日本特务机关直接执掌。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呼伦贝尔地区上层人物于10月8日在海拉尔成立了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 1946年3月,改称呼伦贝尔临时地方自治政府,并以政府主席额尔钦巴图的名义任命托河路的新君为鄂伦春旗旗长,管辖原托河路地域行政事宜。但因鄂伦春猎民居住分散等原因,未行使行政权便不了了之。 1946年1月,在原兴安东省辖区建立纳文慕仁省,6月7日改称纳文慕仁盟,莫力达瓦旗和巴彦旗归纳文慕仁盟管辖。1948年7月在小二沟地区成立诺敏努图克,隶属莫力达瓦旗。 1948年初,中国共产党召集甘河、古里河、多布库尔河、奎勒河流域的鄂伦春猎民,召开会议,决定成立鄂伦春努图克,驻地朝阳,隶属巴彦旗。 1949年4月,纳文慕仁盟同呼伦贝尔盟全并,称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简称呼纳盟),同时将巴彦旗和莫力达瓦旗合交,称莫力达瓦旗,诺敏和鄂伦春努图克隶属于莫力达瓦旗。 1950年,鄂伦春努图克改称甘奎努图克。同年,在原托河路地域建立托扎敏努图克,隶属喜桂图旗。 1951年4月7日,成立鄂伦春旗。 1952年5月31日批准将“鄂伦春旗人民政府”改称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归呼纳盟管辖。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旗。 1954年,兴安盟并入呼纳盟,称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归呼伦贝尔盟管辖。 1958年底,旗所在地由小二沟迁到阿里河。 1969年8月1日,鄂伦春自治旗划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1979年7月1日,重新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 1996年,鄂伦春自治旗面积5.98万平方千米,人口31.3万人,其中鄂伦春族0.2万人,鄂温克族0.3万人,达斡尔族0.7万人。辖9镇3乡:阿里河镇、大杨树镇、吉文镇、甘河镇、克一河镇、诺敏镇、库勒奇镇、乌鲁布铁镇、宜里镇、古里乡、讷尔克气乡、托扎敏乡。旗政府驻阿里河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鄂伦春自治旗总人口292097人,其中:阿里河镇48911人,大杨树镇85940人,甘河镇36981人,克一河镇22357人,吉文镇19820人,诺敏镇20722人,乌鲁布铁镇18067人,宜里镇24117人,讷尔克气乡4822人,古里乡7843人,托扎敏乡1802人,温库图乡715人。 2005年,全旗辖8个镇、2个乡:阿里河镇、大杨树镇、甘河镇、克一河镇、吉文镇、诺敏镇、乌鲁布铁镇、宜里镇、古里乡、托扎敏乡。 2006年,撤销吉文镇、托扎敏乡,合并设立托扎敏镇;撤销宜里镇,并入大杨树镇;撤销克一河镇,并入甘河镇。调整后,全旗辖6个镇、1个乡:阿里河镇、大杨树镇、甘河镇、托扎敏镇、诺敏镇、乌鲁布铁镇、古里乡。 2006年末,全旗总面积59880平方千米,总人口280308人,其中少数民族32024人。2009年末,全旗总面积59880平方千米,总人口280672人,其中少数民族33050人;鄂伦春族人口2564人,占总人口0.9%。 2011年,撤销托扎敏镇,设立吉文镇、托扎敏乡;将大杨树镇的宜兴社区,和奎勒河等21个村,划出设立宜里镇;将甘河镇的诺敏山等3个社区,和斯木科村,划出设立克一河镇。 鄂伦春自治旗属于中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侯,四季变化显著。年均气温在-2.7~-0.8oC之间,自西向东递增。7月份气温最高,平均为17.9~19.8oC,最高温度达37.5oC,无霜期平均95天。风速较小,年均风速1.8~2.9米/秒。年降水量459.3~493.4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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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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