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

弥勒市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下辖县级市,位于云南省东南部、红河州北部。是红河州“北大门”,东经103°04′-103°49′,北纬23°50′-24°39′,南抵国家级开放口岸河口316公里,市内交通四通八达,昆河公路纵贯腹地93公里,滇越铁路沿西境跨越78公里,有G80广昆高速公路经过。 2012年,弥勒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01.05亿元。弥勒市是高原葡萄之乡,有中国著名葡萄酒品牌“云南红”。2013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撤销弥勒县,设立县级市弥勒市,由云南省直管,红河州代管。市人民政府驻弥阳镇。地名由来:唐天宝后,南诏崛起征服西爨,泉麻县地隶南诏,“昔些么徒蛮之裔弥勒部得郭甸、巴甸、部笼甸而居之”(《元史、地理志》)。故境内称弥勒部。《元史·地理志》载:“弥勒州,在(广西)路南。昔些莫徒蛮之裔弥勒得郭甸、巴甸、部笼而居之,故名其部曰弥勒。”弥勒县因弥勒部为名。 【行政区划】 截至2012年末,弥勒市辖10个镇、2个乡:弥阳镇、新哨镇、虹溪镇、竹园镇、朋普镇、巡检司镇、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东山镇、五山乡、江边乡。

弥阳镇城东社区,城西社区,城关社区,铺田社区,古城社区,红烟社区,温泉社区,温泉村,大树村,吉山村,牛背村,禄丰村,瓦草村,雨舍村,弥东村,太平村,占马村,新村,阿乌村,丫普龙村,盘龙村,菜花村,章保村,中以则村,卫泸村,夸西村,小塘村,当甸村,母乃村
新哨镇新哨村,招纳村,路体村,里方村,火木龙村,朗才村,夸竹村,羊街村,猴街村,新发村,清河村,布龙村,东风农场生活区
虹溪镇虹溪居委会虹溪村,啥咩村,招北村,新桥村,密纳村,太和村,文笔村,刘家庄村,白云村
竹园镇竹园居委会竹园村,那庵村,矣果村,绿水村,补其村,土桥村,龙潭村,花园村,赵林村,者甸村
朋普镇朋普居委会朋普村,庆来村,庄田村,新车村,可乐村,小寨村,同车村,矣厦村,黑果坝村,团结村,齐格村
巡检司镇巡检司村,拉里黑村,拖谷村,己白村,龙树村,钟山村,宣武村,乌稠村,高甸村,德万村,乌崩村
西一镇油榨村,大云村,起飞村,树龙村,攀枝邑村,中和村,长冲村,勒色村,阿基村,雨龙村
西二镇西龙村,茂卜村,额衣村,路龙村,四道水村,糯租村,大冲村,西洱村,海泊村,芦柴冲村,补蚌村,矣维村
西三镇马龙村,花口村,者衣村,凤凰村,散坡村,麟马村,大麦地村,戈西村,蚂蚁村
东山镇新寨村,旧城村,龙细村,舍木村,安产村,铺龙村,大栗村,洛那村
五山乡四家村,牛平村,乌衣村,箐口村,觅利村,石头寨村,则居村,舍姑村
江边乡江边村,挨村,宁就村,布腊村,干田村,平地村,小倮份村

【历史沿革】 西汉时,弥勒境东北部为同并县地,西南部为律高县地,分属牂牁郡和益州郡(蜀汉时同并称修云,后称味县,属建宁郡,律高属兴古郡)。 南北朝时期,境内为西爨地,隶属南宁州。 唐初称泉麻县,隶属郎州,唐天宝后归属南诏。 宋大理时,东爨乌蛮三十七部之一的弥勒部所据,隶属石城郡(郡治在今曲靖)。 元初,弥勒部隶属落万户府(今石林)。至元十二年(1275年)置千户总,隶属广西路(今泸西),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改置弥勒州,始设土知州。 明弘治十年(1497年)改土设流,隶属广西府(今泸西)。 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置十八寨守御千户所,直属省都司。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弥勒州改称弥勒县,隶属广西直属州(今泸西)。 民国二年(1913年)隶属蒙自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废道隶省。 1953年成立弥勒县彝族自治区(县级),隶属宜良专区。 1954年7月划归蒙自专区。1956年12月建弥勒彝族自治县。 1957年11月划属新成立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后复称弥勒县。 1960年9月1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03次会议通过:撤销泸西县,将原泸西县的行政区域并归弥勒县。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5次会议决定:恢复泸西县,以合并于弥勒县的原泸西县行政区域为泸西县的行政区域。 1996年,弥勒县辖6个镇、8个乡:弥阳镇、新哨镇、朋普镇、巡检司镇、虹溪镇、竹园镇、弥东乡、五山乡、卫泸乡、西一乡、西二乡、西三乡、东山乡、江边乡。县政府驻弥阳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弥勒县常住总人口495642人,其中:弥阳镇78426人,新哨镇54275人,虹溪镇42564人,竹园镇55998人,朋普镇48142人,巡检司镇30065人,弥东乡41729人,卫泸乡10250人,西一乡25560人,西二乡37379人,西三乡22712人,五山乡17246人,东山乡18012人,江边乡13284人。 2001年,西一乡、西二乡、西三乡、弥东乡、东山乡撤乡设镇。2001年,全县辖11个镇、3个乡:弥阳镇、弥东镇、新哨镇、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东山镇、虹溪镇、竹园镇、朋普镇、巡检司镇、卫泸乡、五山乡、江边乡。 2003年3月28日,省政府(云政复[2003]24号)批准撤销弥勒县弥阳镇、弥东镇,设立弥阳镇。 2005年10月13日,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弥阳镇和卫泸乡,设新的弥阳镇,镇政府驻原弥阳镇政府驻地;撤销竹园镇和朋普镇,设立新的竹园镇,镇政府驻原朋普镇同车村委会小者黑村。 2006年,弥勒县总面积4004平方千米,总人口51.41万人。辖9个镇、2个乡:弥阳镇、新哨镇、虹溪镇、竹园镇、巡检司镇、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东山镇、五山乡、江边乡。共有7个居委会、128个行政村。东风农场在县境内。县政府驻弥阳镇。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弥勒县常住总人口539725人,其中:弥阳镇162335人,新哨镇58791人,虹溪镇42414人,竹园镇53122人,朋普镇47964人,巡检司镇30159人,西一镇27425人,西二镇40539人,西三镇23980人,东山镇19783人,五山乡18552人,江边乡14661人。 2013年1月24日,《民政部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弥勒县设立弥勒市的批复》(民函[2013]29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弥勒县,设立县级弥勒市,以原弥勒县的行政区域为弥勒市的行政区域。弥勒市人民政府驻弥阳镇髯翁西路136号。弥勒市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管辖。201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弥勒县,设立县级弥勒市。 2014年,虹溪镇、竹园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 弥勒市气候概况 弥勒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海拔最高在东山金顶山,为2315米,最低在江边河谷,为862米;年均雨量990.4毫米,年均气温17.20C,最高气温36.10C,最低气温-4.60C,光照充足、有效温期长;霜雪日短,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适宜各种动植物生长,是我省烟、糖的主要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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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弥勒市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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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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