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

厦门市位于台湾海峡西岸中部、闽南金三角的中心,地处北纬24°23′至24°54′、东经117°52′至118°26′之间。东与大小金门岛、南与龙海市隔海相望,陆地与南安市、安溪县、长泰县、龙海市接壤。厦门市境域由福建省东南部沿厦门湾的大陆地区和厦门岛、鼓浪屿等岛屿以及厦门湾组成。2016年,全市土地面积1699.39平方公里,其中厦门本岛土地面积157.76平方公里(含鼓浪屿);海域面积约390平方公里。

  【地质】  厦门地区在漫长的地质史上,经历过多次的地壳运动,发生过多次的海水进退。厦门岛上海拔5~10米的一级阶地是约6000年前露出海面的,云顶岩上的岩石(石龄1亿多年)保留着明显的海蚀状态。厦门的地质构造位于闽东火山断拗东缘、闽东南沿海变质带西南,属于中国东南沿海地震带范围,建筑防震设计标准为7.5级。

  【地貌】  厦门市的地形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部多中低山,其中位于同安与安溪交界处的云顶山海拔1175.2米,为全市最高峰。从西北往东南,依次分布着高丘、低丘、阶地、海积平原和滩涂,南面是厦门岛和鼓浪屿。厦门岛是福建省的第四大岛,岛上最高峰云顶岩海拔339.6米。鼓浪屿在厦门岛西南部,与厦门岛之间隔着宽约700米的鹭江,岛上最高峰日光岩海拔93米。

  【海域】  厦门海域包括厦门港、外港区、马銮湾、同安湾、九龙江河口区和东侧水道。厦门港外有大金门、小金门、大担、二担等岛屿横列,内有厦门岛、鼓浪屿等岛屿屏障,是天然的避风良港。港区内有可供万吨级轮船停泊的锚地十余处,其中鼓浪屿以南的海域面积14平方公里,水深10米以上,可供10万吨级船舶停泊。港区内航道基本上为深10米以上的深水航道,5万吨级的船舶可随时进出。厦门岛以东的刘五店航道亦能保证万吨级船舶随时进出。厦门市海岸线总长约为234公里,其中12米以上深水岸线约43公里,适宜建港的深水岸线约27公里。

  【气候】  厦门市距北回归线偏北约1.5度,为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0.9摄氏度,极端最低气温1.5摄氏度(发生在1991年12月29日),极端最高气温39.2摄氏度(发生在2007年7月20日)。厦门属于无冬季地区,一般以2月上旬至4月底为春季,5月初至10月下旬为夏季,10月底至2月初为秋季。厦门降雨主要集中在4~8月,全年平均降水量由西北向东南递减,同安区年平均降水量1464毫米,厦门岛1143毫米。厦门沿海地区多风且风速较大,其中厦门岛全年平均风速3.4米/秒,全年大于或等于8级大风的天数22.4天。厦门沿海地区夏秋两季受台风影响比较明显,1956年以来在厦门附近100公里以内登陆的台风每年平均近1个。风力最强的台风发生于1959年8月23日,瞬间最大风速60米/秒(注:当时仪器的极限测量值为风速60米/秒,且测量仪器因当时台风风速超其极限测量值而损坏)。根据历史记录,8月为厦门台风登陆次数最多、等级最高的月份,其次为7月和9月,但历史上登陆最早的台风为5月17日(1974年),最晚的台风为12月3日(2004年)。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登陆厦门最大的台风为“莫兰蒂”,于2016年9月15日在厦门翔安区沿海登陆。

  【资源】  厦门有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各类海洋生物近2000种,其中有经济价值的常见鱼类157种、软体动物89种、甲壳类动物127种、藻类139种。厦门海域内的文昌鱼和中华白海豚为国家一类保护动物,鲎为福建省重点保护的珍奇动物。厦门市金属矿藏资源比较缺乏,已发现的金属矿床、矿点有钍、铁、锰、铜、钨、铅、钛、钼、锌等。花岗岩和砂料是厦门最主要的非金属矿产资源,分布广、储量大、经济价值高,花岗岩地貌和沙滩同时又是厦门市重要的旅游资源。具有较大开采价值的非金属矿产还有高岭土、耐火黏土、砖瓦黏土等,大都分布在同安区和翔安区。厦门属于淡水资源匮乏的海岛型城市,城市日常用水80%取自九龙江,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2.4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513立方米。已发现的温泉或地热异常点有14处,地热点水温一般为50摄氏度~60摄氏度,最高达90摄氏度,总允许开采量为33002立方米/天。水中一般含有二氧化碳、硫化氢、偏硅酸、氟、溴、氡等化学成分,具有很好的开发利用价值。

  【市花、市树、市鸟】 1986年10月,在广大市民投票评选的基础上,由厦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正式确定,三角梅为厦门市花,凤凰木为厦门市树,白鹭为厦门市鸟。

【行政区划】2016年末,厦门市有6个市辖区,26个街道、12个镇,361个社区、147个村。其中,思明区辖10个街道、99个社区;湖里区辖5个街道、53个社区;海沧区辖4个街道、23个社区、15个村;集美区辖4个街道、2个镇、42个社区、21个村;同安区辖2个街道、6个镇、55个社区、81个村;翔安区辖1个街道、4个镇、89个社区、30个村。

历史沿革

 【唐以前】厦门岛古称嘉禾屿,别称鹭岛。汉代属侯官县地。晋太康三年

  (282年)隶属同安县(后并入晋安县)。隋唐时期为南安县属地。唐代中叶,厦门岛被称为“新城”,后在岛上设置嘉禾里。后唐长兴四年(933年)改隶同安县。

  【宋元时期】宋代,嘉禾里隶属同安县绥德乡。元代改里为都,厦门设四个都,即二十一都、二十二都、二十三都和二十四都,仍属同安县绥德乡。

  

  【明清时期】明代实行里都图制,厦门为嘉禾里,下设四个都,每个都下辖两个图。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永宁卫的中、左两个千户所移驻嘉禾屿,并筑厦门城,此后遂以中左所作为厦门岛的代称。明永历九年(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郑成功改中左所为思明州,所辖境域包括厦门岛、鼓浪屿、浯洲(大金门)、烈屿(小金门)等岛屿。康熙十九年(1680年)清军攻占思明州。康熙二十二年,福建水师提督移驻厦门,翌年设立台厦兵备道(雍正五年改为台湾道),管理台湾、厦门两地政务。康熙二十五年泉州府海防同知移驻厦门。雍正五年(1727年)分守兴泉道移驻厦门,雍正十二年改称兴泉永道,管辖兴化府(今莆田)、泉州府和永春州。至此,厦门成为福建东南沿海的军事、政治、经济中心。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厦门成为《南京条约》中规定的五个通商口岸之一。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十一日(1843年11月2日),厦门正式开埠。光绪二十八年十月二十二日(1902年11月21日),清政府正式批准《厦门鼓浪屿租界土地章程》,鼓浪屿成为“万国租界”。

  【民国时期】清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同年九月二十四日(11月14日)厦门光复。翌日,成立福建军政府厦门军政分府,随即恢复兴泉永道,仍为省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行政区划上,厦门岛仍属同安县嘉禾里。

  

  1912年撤销兴泉永道,以其辖区设南路道(1914年改为厦门道),道台衙署设在厦门。同年4月,厦门岛、金门岛及附近的岛屿(不包括鼓浪屿)从同安县划出成立思明县。1915年1月,大、小金门岛和大、小嶝岛从思明县析出,设立金门县。1933年11月,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发动“闽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升思明县为厦门市,旋改厦门特别市。翌年1月“闽变”失败,厦门特别市随之撤销,恢复思明县建制。1935年4月1日,厦门市正式成立,为福建省直辖市,市区范围即今将军祠以西、厦门大学以北、湖滨南路以南约10平方公里范围;禾山设特别区,直属省政府及第四行政督察区管辖。1937年9月,禾山特别区改为甲种区,划归厦门市管辖,厦门市辖区始扩大到全岛。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鼓浪屿公共租界由国民政府收回,设置鼓浪屿区。厦门市辖厦西、厦南、厦港、禾山和鼓浪屿5个区。翌年并厦西、厦南为中心区。1948年3月析中心区置开元区,同年10月中心区改名思明区。至此,厦门市辖开元、思明、厦港、鼓浪屿、禾山5个区,下设57个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17日厦门解放。同年10月21日正式成立厦门市人民政府,下设思明、开元、厦港、鼓浪屿、禾山5个区。1953年11月,同安县集美乡划归厦门市,并改为镇建制。厦门市管辖范围开始拓展到岛外。1957年4月,同安县灌口区的东孚等12个乡(镇)划归厦门市。

  1958年10月,海澄县(今龙海市)的海沧、新垵2个乡也划入厦门市。厦门市政府将禾山区、集美镇、灌口镇和海沧镇所属各乡合并,成立郊区。1970年

  7月,同安县改属晋江专区。1973年9月复归厦门市管辖。“文化大革命”期间,思明区改名向阳区,开元区改名东风区,“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恢复原名。1978年9月设置杏林区,将郊区的杏林公社划归杏林区管辖。至1980年厦门经济特区建立前,厦门市辖思明区、开元区、鼓浪屿区、郊区、杏林区和同安县。

  1980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在厦门湖里划出2.5平方公里设立经济特区。

  同年11月成立厦门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直属福建省人民政府。

  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把厦门经济特区的范围扩大到厦门全岛(包括鼓浪屿),并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同年9月,厦门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合并,厦门市人民政府行使地方和经济特区的双重职能。

  1987年8月,厦门市区级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增设湖里区,郊区改为集美区。

  1988年4月,国务院批准厦门为计划单列市,赋予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94年2月,国务院批准厦门市行政级别升格为副省级。1996年11月同安撤县改区,1997年5月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正式挂牌。

  200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厦门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同意撤销厦门市鼓浪屿区和开元区,其行政区域划归思明区管辖,杏林区更名为海沧区,设立翔安区。行政区调整后,厦门市下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6个区,至2016年12月底不变。

  【人口】2016年末,厦门市总人口为392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2306人。其中,户籍人口220.55万人;在户籍人口中,城镇人口186.88万人;厦门岛内人口(即思明、湖里两区人口)105.30万人,占户籍人口的47.7%。在户籍人口变动中,全年人口出生率21.32‰,人口死亡率4.84‰,人口自然增长率16.49‰,比上年增长3.66个千分点;年末户籍人口中,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分别为109.21万人、111.34万人,性别比为98.1(以女性为100)。

经济发展

2017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4351.1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23亿元,增长2.1%;第二产业增加值1815.92亿元,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2512.03亿元,增长7.9%。三次产业结构为0.5∶41.7∶57.8。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9740元,增长5.5%,折合16253美元。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耗电572.05千瓦时,比上年减少35.63千瓦时;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耗水9.32吨,减少0.6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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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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