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

高邑县,又名凤城,隶属于石家庄市,位于华北平原西部边缘,地理坐标处于北纬37°33′~37°42′、东经114°26′~114°43′之间。距河北省会石家庄50公里。高邑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气候,年平均温度12.5度,平均年降雨量520mm,年日照时间2660小时,平均无霜期191天。高邑县县域面积222平方公里,辖三镇两乡。
截至2011年,高邑县总人口19万,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9.98%。高邑县拥有回族,壮族,哈尼族等少数民族。高邑县,是石家庄南部重要的交通枢纽,京广铁路、京广客运专线(高铁)、107国道及京深高速公路纵贯南北。
高邑县,地下矿产资源丰富,其中,煤炭,石灰石,陶土类,沙子类矿产资源居多。2012年,高邑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3亿元,高邑县旅游资源较为丰富,其中刘秀公园1981年列为高邑县重点保护文物,2008年升级为省重点保护文物。
地名由来:《后汉书·光武纪》载:建武元年(25年)光武从蓟(今北京)还至鄗,设坛场于鄗南千秋亭五城陌,即帝位,于是“改鄗为高邑”。故城即今柏乡县东北固城店。高邑之名即由此而来。
【行政区划】
2015年3月,高邑县现辖3镇2乡:高邑镇、富村镇、大营镇、万城乡、中韩乡,107个行政村,人口20万。总面积222平方公里,耕地25万亩。
高邑镇 东关村,西关村,东南关村,西南关村,北关村,北街村,孙家庄村,五百村,张家庄村,侯家庄村,李家庄村,王家庄村,花园村,南陈庄村,王留村,秦留村,连留村,马留村,寺家庄村,东堤村,西堤村,小留村,大夫庄村,曹留村
大营镇 前庄头村,后庄头村,前哨营村,后哨营村,小庄村,高家庄村,河北村,塔张村,东大营村,中大营村,西大一村,西大二村,前坊珊村,后坊珊村,东邱村,西邱村,南邱村,后怀安村,前怀安村,后王村,前王村,东王村,破塔村,磨房村,东江村
富村镇、 西富村,东富村,辛庄村,仓房村,古城村,营儿村,贾村,南焦村,北渎村,西北营村,东北营村,西张村,东张村,西驿头村,东驿头村,宋家庄村,南塔影村,西塔影村,东塔影村,王家村
中韩乡 中韩村,岗头村,马村,赵村,河村,故寺村,徐家庄村,北陈庄村,西韩庄村,东韩庄村,里村
万城乡 万城村,城照村,南蒲底村,西蒲底村,东蒲底村,石家庄村,谷兴庄村,董家庄村,田家庄村,东林村,西林村,武城村,北焦村,榆林村,西良庄村,王良庄村,石良庄村,东良庄村,王同庄村,牛家庄村,西马闲村,寺马闲村,东马闲村,西西韩村,东西韩村,东南岩村,西南岩村
【历史沿革】
高邑县境,春秋初属鲜虞国,称鄗。晋灭鲜虞后,属晋国。
战国初,韩、赵、魏三卿分晋,归为赵有。
西汉初,置房子县(战国初属中山国,后归魏。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封恒山郡为恒山国。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改恒山郡为常山郡。此后至西汉末,或为郡,或为国(诸侯的封地称国),均辖房子县鄗县。王莽称帝后,改鄗为禾成亭。
东汉,建武元年(公元25年),改鄗县为高邑县,并废柏乡侯国入高邑。高邑、房子二县均隶属常山郡。建武十七年(公元41年),常山郡并入中山国,中山国辖高邑、房子二县。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析中山国复置常山郡,高邑、房子隶属常山郡。
三国魏时,房子、高邑二县属常山郡,郡治在房子县。至太和六年(公元232年),封常山郡为赵国,仍治房子县,高邑、房子隶属之。
晋,秦始元年(公元265年),高邑、房子仍属赵国,治所在房子县。咸和二年(公元327年)改赵国为赵郡,高邑,房子属之。
南北朝时的北魏初,赵郡治徙平棘县(治今赵县城南三里处),房子、高邑仍属之。
北齐天保七年(公元556年)移高邑县治于房子县东北7.5公里处,是年,房子县省入高邑县,隶属赵郡。
隋代初,高邑隶属赵郡。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赵郡改为赵州,辖高邑县。开皇六年(公元586年),析高邑县又置房子县(治所在今临城县西南5公里处)。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析高邑县置柏乡县、赞皇县、高邑县,属赵州。大业三年(公元627年)改赵州为赵郡,高邑县属赵郡。
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改赵郡为赵州,辖高邑县。武德五年(公元622年)赵州改名栾州。高邑县隶属栾州。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根据山河形势分天下为十道,栾州又改为赵州,隶屑河北道,天宝元年(公元742年),罢赵州为赵郡,至德二年(公元757年)罢郡复为州,其间均辖高邑县,
五代,高邑县隶属赵州。
宋代初,高邑属赵州。至道三年(公元997年,改唐道为路,分全国十五路,赵州属河北路,辖高邑。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省柏乡、赞皇二县入高邑,改为柏乡镇、赞皇镇。六年(公元1073年)分河北路为河北东路、河北西路,赵州属河北西路,辖高邑。
元枯元年(公元1086年),柏乡、赞皇从高邑划出,在原治恢复柏乡县、赞皇县,三县均届赵州。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升赵州为庆源府,高邑属庆源府。
金,天会七年(公元1129年)降庆源府为赵州,属河北西路,辖高邑县。天德三年(公元1151年)赵州改为沃州,高邑县属之。
元代,始创“行省制度”,在中央设中书省,中书省管理地区称为“腹里”,其它地区设行中书省,省下设路、府、州、县。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沃州复称赵州。高邑县属中书省真定路赵州。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赞皇省入高邑县,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又析高邑县置赞皇县。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中书省分届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高邑县届河南行中书省真定府赵州。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分全国为十三布政使司和两个直隶,高邑属北直隶真定府赵州辖。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河北境域为京师地,高邑县届京师真定府,隶赵州。
清初,高邑县屑直隶省真定府赵州。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改真定府为正定府,高邑属直隶省正定府赵州。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6月,升赵州为直隶州(与府同级),高邑仍属赵州。
民国初,沿旧制。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除顺天府外,府、州皆改为县,高邑直隶于直隶省。是年,又于省下、县以上置道,划直隶为四道,高邑县届冀南道。
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改冀南道为大名道,高邑属大名道。
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6月废道,又改直隶省为河北省,直接辖县,高邑县直隶于河北省。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7月7日芦沟桥事变。10月12日高邑县被日本侵略军占领。
民国二十九年八月,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成立,简称“冀太联办”。民国三十年七月,高邑县划属“冀太联办”冀西专区。
民国三十年九月改属晋冀鲁豫边区太行区一专区。
民国三十一年,高邑县撤销。
民国三十四年二月,高邑路西、赞皇东部和元氏南部组成高赞元联合县,属太行区一专区。高邑路东和元氏东组成高元县,属冀中区。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调整太行区行政区划,高邑县属太行区一专区。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一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高邑县划届河北省石家庄专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高邑县仍属石家庄专区。
1958年5月,高邑、元氏二县并为高元县,县治驻原元氏县城。
1958年12月20日,高元县又与赞皇县合并,改称元氏县。
1962年1月1日,从元氏县划出恢复高邑县建制。
1970年石家庄专区改称石家庄地区,辖高邑县。
1996年,高邑县面积222平方千米,人口约17.3万人。辖1个镇、4个乡:高邑镇、西富村乡、万城乡、中韩乡、大营乡。县政府驻高邑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高邑县常住总人口177537人,其中:高邑镇44688人,大营乡31755人,中韩乡24413人,万城乡39961人,西富村乡36720人。
2002年,高邑县面积222平方千米,人口约17.6万人。辖1个镇、4个乡:高邑镇、大营乡、中韩乡、万城乡、西富村乡。共有9个社区、107个行政村。县政府驻高邑镇凤中路485号。
2008年元月16日,正式撤销西富村乡,设立富村镇、。调整后,全县辖3个镇、2个乡:高邑镇、大营镇、富村镇、中韩乡、万城乡。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高邑县常住总人口186478人,其中:高邑镇52129人,大营镇32016人,富村镇、37610人,中韩乡23643人,万城乡41080人。
高邑县位于太行山东麓,高邑县总体趋势西偏高、东偏低。东部平原区海拔40-60米,地势平坦,去内地毛可以划分3中类型。自西向东可分为西南为丘陵区、县东北部沙丘地,其余为平原区。
高邑县年平均气温12.6℃,年平均降水量513.1毫米,平均风速2.5米/秒,年日照总时数2615.5小时,无霜期194天。高邑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615.5小时,太阳辐射总量为132.4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均气温为摄氏12.7度,最高温度42度,出现在1972年6月16日。最低气温为零下23.1度,出现在1972年1月26日。年平均降水量为513毫米,多集中在七、八月份,占年降水量的57.9%。
高邑县有槐河、姊河两条主要河流。由于两河上游均建有水库,常年断流。宣汉县槐河长9.2公里,流域面积74.1平方公里,河宽400-5000米。宣汉县姊河从赞皇县东王俄入境,流经高邑县12村,入柏乡县境,境内流长16.5公里,流域面积147.9平方公里,河宽250米。宣汉县槐河最小断面泄洪量每秒1564立方米,最大洪峰流量每秒4190立方米。宣汉县姊河最小断面泄洪量每秒752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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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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